学院各科研团队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〔2022〕11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安〔2022〕4号)精神,以及我校《关于做好迎接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与6月16日全院实验安全会议精神,决定于7月5日上午9点在全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参与检查人员
学院领导,安全员、实验中心相关人员及各团队安全员。相关人员请于7月5日上午8点50到生工北楼一楼大厅集合。
二、检查方式
由学院安全相关人员及各团队分组检查。一共分成四个小组,生科所、阳光楼、生工南楼,生工北楼。每组5-6个人。根据检查表逐项打分,前三名给予一定现金奖励。
三、检查项目
本次检查,抽查项目9项,安全员是否参与检查设为1项共10项。每项10分。请各科研团队自行组织内部核查,排除安全隐患。
检查项目表
序号 |
检查项目 |
1 |
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,信息包括: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、安全责任人、涉及危险类别、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 |
2 |
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,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 |
3 |
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,卫生状况良好,实验完毕物品归位,无废弃物品、不放无关物品;不存放和烧煮食物、饮食,禁止吸烟、不使用可燃性蚊香 |
4 |
烟感报警器、灭火器、消防喷淋等正常有效、方便取用;灭火器种类配置正确,在有效期内,安全销正常,瓶身无破损 |
5 |
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暂存;废弃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原试剂瓶中,保留原标签,并瓶口朝上放入专用固废箱中;针头等利器需放入利器盒中收集; |
6 |
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着实验服或防护服;按需要佩戴防护眼镜、防护手套、安全帽、防护帽、面罩等; |
7 |
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,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,方便查阅;定期清理废旧试剂,无累积现象 |
8 |
化学品包装物上应有符合规定的化学品标签;当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,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标识。 |
9 |
气瓶应合理固定;室内放置应使用排风且带监测报警装置的气瓶柜;涉及有毒、可燃气体的场所,配有通风设施和气体监测和报警装置等,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; |
10 |
安全员到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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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6-27